殘保金政策15問15答(附申報流程)
說起殘保金,可能有很多人不太熟悉,但是作為企業財務人員,卻不得不知這個概念,因為這是企業作為社會組成分子一個重要的責任。今天我們用以下15個問題全面了解一下殘保金。
一、什么是殘保金?
殘保金全稱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這筆資金是國家為殘疾人就業提供保障的一筆專項資金。
二、殘保金由誰來繳納?
殘保金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
三、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是指哪些殘疾人?
《殘疾人就業條例》所稱殘疾人就業,是指符合法定就業年齡有就業要求的殘疾人從事有報酬的勞動。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 號)所稱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注明屬于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就業年齡段指男16-60周歲、女工人16-50周歲,女干部16-55周歲。
四、殘保金的征收比例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稅[2015]72號:第六條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如果你們公司有100位員工,當地比例是1.5%,就需要安排1.5位殘疾人員工,如果達不到這個比例,就需要繳納殘保金。(比例各地略有差異)
五、殘保金的計算方法?
以當地比例為1.5%為例。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例如:甲公司在2020年在職職工100人平均年薪8萬,沒有安排殘疾人,需要繳納保障金為:100×1.5%×80000=120000
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稅務機關按照殘聯部門提供的數據,確定用人單位安排的殘疾人人數,征收系統自動讀取數據。如果企業沒有進行申報年審,系統按未安排殘疾人就業計算。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六、殘疾人員工簽訂一年的勞動合同,一定要工作滿一年嗎?
可不滿一年。雇傭月份可累計計算,總數滿足須雇傭月份即可。例:50人企業,須雇傭1.5%比例,50×1.5%×12=9月,則此企業需要累計雇傭1個殘疾人,累計9個月便可完全減免殘保金。
七、“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怎么來的?
【財稅〔2015〕72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按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即: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全年各月在職職工人數總和/12 個月。
八、外聘的勞務工,是屬于在職職工嗎?
以勞務派遣或勞動事務代理形式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或代理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注:集團單位(有分支機構的),殘疾人用工一般計入為其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當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單位不一致時,計入至發放工資的用人單位,且需提供相關書面說明。
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用工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接受用工單位申報年審時需提供雙方加蓋公章的協議和派遣殘疾職工人員名單,以及殘疾職工在接受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參保證明、工資發放明細表(實際工資不得低于接受用工單位所在地zui低工資標準)。
九、新成立的企業,從什么時候開始首次年審和首次申報?
市殘聯答復:我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度征收,當年征收上一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自成立的下一年度起參加首次年審及申報繳費。
十、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如何填報?
稅務局答復: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口徑計算。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 1990年1月1日)第三條:“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p>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十一、如何繳納殘保金?
首先需要在每年6月底前如實向同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并由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認定。
認定通過后需要在每年7至12月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這里一定要注意,殘保金是本年度申報上年度的數據,2021年是申報2020年的殘保金。
1、打開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報稅-稅費申報及繳納
2、在其他申報中找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點擊進入
3、進入后,我們可以看到殘疾人保障金申報表,如圖
你依次填寫好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即可,其他的數據就自動產生了,應該繳納的費額也就自動產生了。
十二、殘保金如何入賬?
那這項支出計入什么科目核算呢?
在財會2016年22號文出臺之前,沒有人爭議這個問題,大家都覺得是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
財會2016年22號文出臺,規定,營業稅金及附加變成稅金及附加。
不僅如此,還規定把原來在管理費用中核算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也調整到稅金及附加來核算。
也正是因為這個調整和核算范圍的變化,大家對殘疾人保證金計入那個科目也產生了爭議!
殘疾人保障金是否作為其他稅費也從管理費用劃到稅金及附加核算呢?
其實把殘疾人保障金也計入稅金及附加也有其理由,殘疾人保證金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及附加都是一個性質。屬于稅務局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教育費附加計入稅金及附加,殘疾人保障金不也應該計入嗎?
當然也有覺得不應該計入的理由,以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也沒有包括殘疾人保障金,改為稅金及附加后,文件描述只明確增加印花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沒有增加其他項。
雖然有個等其他稅費,但是在更名之前同樣有等其他稅費,所以殘疾人保障金還是按原來的口徑,計入管理費用。
反正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就是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報也有不同,有些計入稅金及附加,有些計入了管理費用。
這是峨眉山股份公司2019的年報,其是將殘疾人保障金計入稅金及附加的。
這是茅臺股份2019年的年報披露,其稅金及附加項里面沒有殘疾人保障金這個項目,計入了管理費用。
所以,經過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披露的年報對這個殘疾人保障金的核算口徑其實我們發現都是有差的,所以這種爭議在我們日常工作中肯定是常態化存在的。
雖然不管是計入稅金及附加還是管理費用對損益的影響都一樣,但是對于這個我們還是希望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作為核算的指導。
估計也是有很多人有同樣的困難,也在財政部會計司網站不斷詢問,所以會計司網站給了回復,把這個問題予以了明確:殘保金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所以,以后大家殘疾人保障金還是直接計入管理費用吧!
十三、未按規定繳納殘保金有什么后果?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稅務機關提交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滯納金按照保障金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
十四、殘保金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有一些情況是可以減免或緩繳殘保金的,具體包括:
(一)減免優惠
1、暫免征收小微企業: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業,免征保障金。
2、 分檔減繳: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市)規定比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征收。
3、征收標準上限: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執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按照所在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
(二)緩繳優惠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應在辦理年審時,向負責本單位年審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用人單位申請時應提供書面申請報告、重大經濟損失的相關證明,以及本單位審計報告和會計年報等相關材料。
不過,需要注意: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zui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zui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十五、有沒有籌劃空間?
其實殘疾人保障金主要目的不是為了收錢,而是促使企業按照殘疾人就業,按照在職人員數量*1.6%安排。
當然,這個安排不是說你隨便找個殘疾證掛著應付檢查就行了。這個工資不能低于當地zui低工資標準,還得把社保按照流程發放和繳納,然后帶著相關資料去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審核通過有證明才算。
當然按照zui低工資標準加社保等人工成本,可以進行測算,如果單位人員多,平均工資高,可以通過籌劃招聘點殘疾人從事輔助性的工作,比如衛生清潔、網絡客服之類。
你比如淘寶的客服,其實本身殘疾人保障金就是支持殘疾人就業的,如果你企業本身能通過招聘殘疾人員工,解決他們就業問題,那么自然殘保金這部分就可以相應減少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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